
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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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,不断侵蚀着群众的财产安全与社会信任,同时也让部分家庭因此走向分崩离析。为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,今年以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惩电诈及其关联犯罪20人,涉案总金额达375万元。在严厉打击的同时,紧盯同步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,通过“提前介入引导侦查、准确认定涉案资金、教育引导退赃退赔、依法加大财产刑适用”四步工作法,成功为涉案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,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“钱袋子”。
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你了解多少呢?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便是典型罪名之一,下面,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深入了解。
一念贪欲起,步步临深渊
犯罪嫌疑人陈某A在偶然间与上游诈骗分子取得联系后,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牟取非法利益,主动介绍并指使陈某B、邱某为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提供帮助,二人提供的名下银行账户进入被害人被骗资金共计约100万元。
百般掩隐忙,法网终难逃
陈某B、邱某在银行账户收到诈骗资金后,听从“上家”安排,采用现金取款、信用卡套现、做假黄金交易、购买虚拟货币方式,协助将诈骗资金转移一空,陈某A等三人共非法获利约10万元,公安机关成功将三人抓捕归案。
千方促退赃,骗款失复得
“这么久过去了,以为被骗的钱一分都追不回来了……”被害人收到失而复得的被骗款时激动地说道。承办检察官为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财产损失,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及涉案资金流向后,多次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,阐明主动退赃退赔是衡量真诚悔罪的重要标准、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考量,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10万元,依法提出从轻从宽处理的意见。
下一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“卫宁护杞”检察工作品牌为民属性,突出惩治杞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、深恶痛绝的各类刑事犯罪,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,着力以检察“力度”守护民生“温度”。